未成年人游戏充值3万余元,该退回吗?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3/4/13 16:37:30 点击数:
导读:12岁的杨某某通过网络宣传知晓某游戏公司出品的一款生存射击类手游,并通过百度网页下载该手游国际版。

案情回顾:12岁的杨某某通过网络宣传知晓某游戏公司出品的一款生存射击类手游,并通过百度网页下载该手游国际版。两个月期间,杨某某私自多次刷取其母亲信用卡绑定的支付宝对该游戏账户进行充值,金额累计34651元。其母因信用卡账单异常知晓其充值一事后,立即联系某游戏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退回充值款项,遭到推诿。杨某某遂将某游戏公司和该游戏国际版运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杨某某与二公司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退还游戏充值款34651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认为,杨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巨额游戏充值行为与其年龄、理解能力不相适应,且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和事后追认,其充值行为无效。经与被告公司沟通,被告公司同意并已全额退还杨某某游戏充值款34651元。杨某某遂撤回本案起诉。

法官提醒: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情形下进行网络充值的事件频发,退费难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案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巨额充值引发的纠纷,一定程度上透视出家长对未成年人监护缺乏引导、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游戏行业从业者对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有待提升。如何避免未成年人“氪金”,本案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和游戏行业从业者都作出警示:

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二是引导孩子健康使用互联网,不要沉迷游戏;三是引导孩子多参加户外活动,找到兴趣点;四是注重陪伴,加强亲子沟通交流;五是增强安全保密意识,防止非本意支付行为发生;六是加强法律意识,注重证据保存,及时联系平台。

游戏行业从业者应当加强管理。一是采用游戏实名认证功能,即使微信登陆直接绑定实名信息,登录亦应设置人脸识别;二是不断升级防沉迷措施,倘若游戏用户系未成年人,玩游戏时间段、时长及充值行为均应有所限制;三是优化升级游戏消费提醒功能,采用动态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额联系账户所有人予以确认;四是探索区块链+生物识别新模式,双重保障支付领域安全。

法律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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