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需警惕!“老总”遥控发指令骗走67万元

  发布时间:2020-02-14 17:41:51 点击数:
导读:近年来,盗取QQ号、微信号、电话号冒充公司老总,“杀熟”的诈骗屡见不鲜。今年年初民三庭就受理了一起用人单位起诉公司会计要求赔偿被骗损失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值年末,类似案件应引起从事财务、会计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广泛注意,提高警惕。

财务人员需警惕!“老总”遥控发指令骗走67万元

 

  近年来,盗取QQ号、微信号、电话号冒充公司老总,“杀熟”的诈骗屡见不鲜。今年年初民三庭就受理了一起用人单位起诉公司会计要求赔偿被骗损失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值年末,类似案件应引起从事财务、会计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广泛注意,提高警惕。

  案中被告张小平、黄玲琳是重庆壹鸿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负责公司的款项支付。2015年6月2日,张小平的QQ疑似被盗无法正常登陆,中午恢复后就有一QQ昵称为“肖晓玲董事长”的号码请求添加其为好友,张小平应其要求加入讨论组,又电话联系黄玲琳加入讨论组,三人在该QQ讨论组中进行聊天,在QQ昵称为“肖晓玲董事长”的授意下,张小平与黄玲琳通过网上银行将壹鸿公司存放在黄玲琳私人银行账户内的67万元分三笔汇往了QQ昵称“肖晓玲董事长”制定的深圳市陌生银行账户,转账完毕后,二人才感觉异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晓玲联系,方知被骗。

  无独有偶,民三庭在2015年8月也受理了一起类似的诈骗案件,用人单位渝北区龙山老年养护中心起诉其出纳程佩玲要求赔偿被电话诈骗的85000元。该案件中出纳程佩玲在2014年12月29日接到单位不法分子冒充“汪总”的电话,要求向指定账号转款作为领导红包,转账完毕后才发现被骗。

  此类案件中用人单位及员工均为受害者,不法分子均采用了电话及QQ诈骗,选择的对象均为公司管钱的出纳,不法分子模仿公司领导的电话或QQ,利用了员工对领导敬畏甚至盲从的心理实施诈骗。

   为能够有效预防这类诈骗的发生,重庆市渝北区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建议企业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关键,切实严格落实先审批后转款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财务人员也应该提高警惕,重视财务制度的遵守,并且确保在转款前向单位负责人当面落实情况。同时提醒,在遭遇网络诈骗后应第一时间与相应银行取得联系做好冻结止付工作并做好证据保存工作,以便在今后的诉讼中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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