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是否仍需支付劳动者工资?

  发布时间:2020-03-12 14:21:44 点击数:
导读: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是否仍需支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 对于用人单位因疫情停工停产、暂时性经营困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审慎适用经济补偿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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