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遇劳动争议问题,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13 11:13:03 点击数:
导读:疫情期间如遇劳动争议问题,应如何处理?

新冠肺炎的骤然来袭,使部分行业、企业面临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显现,但中央和各级政府都出台相应劳动政策文件,引导企业和员工共担风险,合力渡过难关。在此期间如遇劳动争议问题,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程序,双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4、诉讼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篇: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是否仍需支付劳动者工资? 下一篇:关于延迟复工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和试用期满的处理问题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