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代理的破产清算案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发布时间:2023/6/21 17:08:17 点击数:
导读: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因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北汽韩一(重庆)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一案,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4月12日接受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贺天强主任律师为其破产申请阶段的委托代

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北汽韩一(重庆)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一案,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2023年4月12日接受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贺天强主任律师为其破产申请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自接受委托后,因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北汽韩一(重庆)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的设备、厂房等主要资产已正式启动司法评估和司法拍卖程序,如果被申请人的设备、厂房等主要资产被成功拍卖,那么我们委托人的利益将遭到不可估量的损害,所以我们要尽快完成破产申请,被申请人在设备、厂房等主要资产成功拍卖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才更有利于保护我们委托人的利益。

贺天强主任律师及其助理,通过整理委托人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证据材料以及网上查阅被申请人北汽韩一(重庆)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的涉诉信息,经过反复研究后撰写了《破产申请书》,并于2023年4月17日向重庆破产法庭提交了《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重庆破产法庭于2023年5月23日依法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进行听证,贺天强主任律师作为山东宝恩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听证活动。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查,2023年6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渝05破申317号民事裁定书、(2023)渝 05 破申 317 号之二公告,裁定受理被申请 北汽韩一(重庆)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对涉及北汽韩一(重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诉讼、执行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办理。


上一篇:雇员受伤,组织者应否担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