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无烟草许可证,卖真烟也违法!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3/6/20 17:56:03 点击数:
导读: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

案件回顾

2021年4月底至6月8日,曾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金山镇等地收购“黄鹤楼”等品牌卷烟,并加价销售给在重庆市永川区学府大道经营便利超市的王某某,销售金额共计153003元,非法获利3000元。

2021年6月8日,曾某某被重庆市铜梁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查获“龙凤呈祥”等卷烟共计743条。经鉴定,曾某某被查获的743条卷烟全部为真品卷烟。按照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烟草市场零售价计算,总价值为116060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判决曾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曾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渝北律师有话说

卖假烟违法,卖真烟同样可能违法。烟草作为国家专卖管理物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由专门机构负责,要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若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律师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烟草买卖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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