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薯片吃成霸王餐,拼多多商家将男子告到法院

 来源:重庆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3/4/28 15:18:40 点击数:
导读:案情介绍:2021年12月9日,家住云阳的方某以“先用后付”方式,以57.6元价格在原告刘某开设的拼多多商铺购买6包135克装的乐事薯片,并于12月12日收到商品。随后半年,方某多次以产品质量存在瑕疵为由申请“仅退款”,

案情介绍:

    2021年12月9日,家住云阳的方某以“先用后付”方式,以57.6元价格在原告刘某开设的拼多多商铺购买6包135克装的乐事薯片,并于12月12日收到商品。

    随后半年,方某多次以产品质量存在瑕疵为由申请“仅退款”,经原告多次驳回、说明,方某未提供相关证据,并在退款备注中辱骂商家。后续沟通中,方某时而以哥哥身份自居,表示“是弟弟买的,不清楚”,直言“微信没钱”“取消退款就自动扣钱了”,时而以弟弟身份上线,表示“等我以后赚钱了再付”。

    后经拼多多官方平台介入,被告“退款成功”(实际并未支付)。原告遂以合同纠纷、名誉权纠纷为案由,将被告诉至云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57.6元、误工费200元,并在抖音公开赔礼道歉。

 

处理过程:

    受理该案后,因原告提供的方某信息有限,法院先通过电话号码添加后者微信,与其保持联系。起初,方某虚构身份拒不配合,在工作人员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后,方某坦陈自己刚刚成年,早已吃光6包薯片,不愿付款仅因自己没钱。

    明晰案情后,针对方某谎话连篇、不讲诚信的所作所为,工作人员首先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郑重告知其若依法判决极有可能承担的败诉责任,正告方某不要以吊儿郎当的心态对待网络消费及法律诉讼,否则以后出身社会,面对林林总总的分期购物、网贷诱惑和虚假兼职,必将承担因小失大、更加严重的后果。

    义正辞严教育下,方某似有触动,短暂沉默后表示已认识到自己错误,表态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就给原告带来的伤害表达歉意,希望能与原告达成和解。

    经法院居中调解,方某最终自愿向原告转账货款及各项损失共计300元,就自己的辱骂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接受道歉,自愿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本案虽已撤诉,但不少读者或许仍有疑问,如果原告坚持判决,或者被告不接受调解方案,案件如何处理?

    原告诉求有三项:支付货款、支付误工费、于抖音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货款:原告享受了商品却无正当理由不予支付,虽是平台介入,但并不等同于法律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原告已履行完毕相应义务,被告理应支付57.6元的商品对价;支付误工费:民法典对误工费的认定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赔偿当中,从本案看,并不属于“人损”范畴,若是判决,误工费恐难得到支持;在抖音平台公开道歉:原告对被告的辱骂体现在退款的“备注”中,并非公开渠道,呈现一定的“私密性”,影响较为有限,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向原告释明,建议其变更诉讼请求,如要求方某采取书面、电话等更加“对等”的方式向己方进行道歉,此种诉求更易获得法院支持。

    从本案处理结果来看,调解后原告撤诉是综合各因素后的最优解,是符合原告利益的。算个经济账,调解(被告支付各项费用300元,赔礼道歉,更少的时间成本)获益显著优于判决(支付货款57.6元,不一定能兑现的道歉,更多的时间成本)。

    针对被告方某惯于撒谎、不讲诚信的行为,这里也值得作些许延伸。从本案不难看出,当道德缺失到一定程度,极易僭越法律界限,甚至犯而不察,僭而不知,对自己、家人、社会都是一种潜藏的隐患。以本案“贪小便宜”心态为例,轻则触犯众怒亲朋疏远,中则因小失大家财散尽,重则一时失足身陷囹圄,毕竟,“刷刷单就能赚钱”“借别人一张银行卡就能进账几百”无一不是这种心态的变种。

    法律能够惩前毖后,却无法代替道德对公序良俗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调整。有德之道究竟包括哪些美德,尚且值得讨论,但想必尊重秩序、敬畏公平、拥有契约精神,懂得换位思考,这些德行一定也包含于其中。

    归根结底,每个人对物质、金钱和利益的追求都应合理合法,避免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门学问,更是通往良善的必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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