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视频调解,微信赔偿

  发布时间:2020-09-11 14:42:00 点击数:
导读:​有纠纷?视频调解,微信赔偿

 “原告穆某是否已收到款项?”

  “已收到被告邱某支付的9000元。”

  2月24日上午,重庆市渝北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陈志房在梳理新收案件时,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这事说来话长。去年7月27日晚9点多,邱某驾驶的货车和穆某驾驶的货车在渝北区平滩河大桥发生擦挂,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之后,邱某在渝北区通盛路某快递下货点殴打穆某,致穆某左颊部受伤。经鉴定,穆某伤情为轻伤。原告穆某要求法院依法判被告邱某赔偿3万余元。

  陈志房发现,该案件案情相对简单。穆某的伤情并未达到伤残等级,因此不支持其主张的20000元精神抚慰金。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兼顾当事人诉权保护,陈志房用电话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双方目前所处的位置,是否有调解意向等等。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只是对支付案款多少和支付方式有分歧,经过劝说,双方都同意调解。

  随后,陈志房建立微信群,通过视频聊天方式,征求原告被告意见。根据双方争议情况,提出法院调解意见。

  可没想到,视频聊天过程中,双方对案款多少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陈志房见状,劝说双方多换位思考,并根据法条赔偿细则,一条一条讲清楚。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应支付9000元赔偿金给原告,当即通过微信支付。

  “感谢法院,没想到,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的案子还能提前调解。”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这样的案件并非孤例。近段时间,渝北法院在坚持防控疫情的同时,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等,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在确保诉讼参与人、干警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巧妙化解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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