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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车窗盗窃打伤巡逻员 抢劫获刑两年九个月
2015年10月23日上午,渝北法院刑庭“法官在社区”活动走进回兴街道双湖路社区,对盗车不成反伤巡逻员的田某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当庭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近百名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旁听了该场庭审。
该案被告人田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不锈钢管、刀具等寻找盗窃目标,后发现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处的皮卡车车窗未关完全,于是将车门打开寻找财物,作案过程中被市政巡逻人员发现后见状逃跑,并与巡逻人员发生扭打,挥舞不锈钢管得以逃脱。之后田某某为了报复,携带不锈钢管、刀具返回现场,将一名巡逻人员捅成轻微伤后逃跑。庭审中田某某当庭认罪,并表示悔恨。经过合议庭合议,巡回法庭当庭判决田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重庆市渝北区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认为举行法律宣传活动,能够对不稳定分子和潜在犯罪者产生心理威慑,及时有效的阻止犯罪的发生,能够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贺天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