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定制的免漆实木板做成白色漆 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20-02-14 16:25:25 点击数:
导读:定制家具充满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厂家在定制过程中要依据合同约定生产,对合同暂未约定的事项要与消费者诚信磋商,如消费者提出的要求确实无法实现,掌握定制技术的厂家要在签订合同时向消费者提示说明,积极协商变更合同,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家应主动解除合同,不要单方生产后向消费者交货。同时,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把家具的材质颜色等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写进合同,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定做家具作为普通家庭时下常见的消费行为,消费者在定做中却常常会遇到厂家所送家具“货不对板”的烦心事。近日,渝北法院判决了一起此类承揽合同纠纷案,法院以被告单方变更家具定制协议为由,判决解除《全屋实木产品定制订单》, 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23380.3元。

  2016年10月22日,原告韩某与被告某尚家具公司签订了《全屋实木产品定制订单》,约定原告向该公司定制一套双开门、一扇卫生间门、一套门套、一个鞋柜以及一套衣帽间的柜子,合计总价37 000元,其中鞋柜及衣帽间总价23380.3元,双方还约定鞋柜及衣帽间柜子的门板颜色为白色封闭漆,鞋柜及衣帽间柜体材质为多层免漆板,柜体颜色待定。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37 000元货款。

  2016年12月6日,原被告就衣帽间及鞋柜的柜体颜色进行了电话磋商,原告要求柜体不做油漆,同时要求被告将柜体做成与柜门同色的纯白色。被告称,当时已告知原告,原告的要求是无法完成的,柜体必须是要做油漆后,才能达到与柜门同色的效果,故被告最后还是给柜体刷了白色漆。原告认为双开门、卫生间门及门套送货后如期安装,双方无异议可不退货,但衣帽间及鞋柜的柜体自己定的是免漆实木板,但被告之后送来的衣帽间及鞋柜的柜体是刷过白色漆的实木板,与自己的要求不符,故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全屋实木产品定制订单》,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30 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完成交货的产品与双方约定不符,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作为专业的产品定制公司,掌握有更多的定制技术等信息,即便如被告所称,在不给柜体刷漆时会使原告的要求无法实现,则被告在最初签订合同时即应当告知原告,而不应在协议达成后再告知部分约定内容不能实现。此外,即使需要变更协议,被告也应向原告进行提示、说明,只有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履行内容。现被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变更履行内容已征得原告同意,其单方变更协议的行为构成违约。

  重庆市渝北区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合同专业律师提醒定制家具充满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厂家在定制过程中要依据合同约定生产,对合同暂未约定的事项要与消费者诚信磋商,如消费者提出的要求确实无法实现,掌握定制技术的厂家要在签订合同时向消费者提示说明,积极协商变更合同,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家应主动解除合同,不要单方生产后向消费者交货。同时,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把家具的材质颜色等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写进合同,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上一篇:食品标签未标含量误导消费 十倍赔偿 下一篇:提车型号不对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赔偿三倍车款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